查询须知

  • 1、报案人、被害人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后方可查询案件办理的相关情况。
  • 2、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查询者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填写的姓名应与案件中的姓名一致,同时应填写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通过短信的形式获取验证码后方可查询。
  • 3、本系统支持2012年11月1日后受理案件的查询。刑事案件暂限盗窃、诈骗、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案件;行政案件暂限盗窃等案件、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殴打他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案件。
  • 4、网上查询结果仅供参考,以公安机关实际案卷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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