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x
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准备材料
x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1份(系统自动获取,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
2、延期事由证明1份(自行提供)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提供)
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1份
5、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1份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提供)
办件流程
x
1.受理;
2.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3.办结。
联系电话
x
0579-82082501、82461652、 96070、88900000
法律依据
x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