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x
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准备材料
x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1份(系统自动获取,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行提供)
3、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1份(自行提供)
4、申请人本人近6个月内免冠、白色背景的1寸彩色正面大头相片1张。(自行出具)
5、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如由代理人申请)。(自行提供)
办件流程
x
1.受理;
2.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3.办结。
收费标准
x
收费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和驾驶员牌证工本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6〕73号)附件《机动车和驾驶员牌证、检验、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第4项: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
收费项目:
机动车驾驶证10元/本。
受理部门
x
0579-82082501、82461652、 96070、88900000
法律依据
x
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