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
1、邮政快递服务由申请人自愿选择,在邮递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邮件丢失、资料泄露、邮件逾期等情况,申请人应知晓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2、选择快递服务后,有关邮递风险的处理适用邮政快递公司的相关合同条款,公安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参见邮政网页(链接www.11183.com.cn)。
金华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邮寄资费:
1、上门取件和送件的邮寄费,根据国家邮政局的邮政特快专递资费标准收取。。
2、取件资费:金华八县市上门取件(上门收取材料)500克之内10元/件,超出500克的,每500克加2元;金华八县市以外取件500克之内20元/件。超过500克的,每500克加6元。
3、送件资费:浙江省内送件(办件寄回)500克之内10元/件,超出500克的,每500克加2元,浙江省以外送件500克之内20元/件,超出500克的,每500克加6元。(以上资费标准由邮政EMS解释,客服电话:11183、82211183)。
备注:
上门取件地址在金华八县市以外的,请申请人拨打EMS全国统一服务电话“11183”,由当地投递人员完成取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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